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不超过4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定向工具”)。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11月22日和2014年12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39)和《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4-048)。
公司于2015年2月27日收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中市协注[2015]PPN21号《接受注册通知书》,同意接受公司定向工具注册。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2月2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获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4)。
2015年3月12日公司发行了2015年度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由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发行规模为2亿元,期限为一年,票面利率为7.50%。2015年3月13日公司上述融资款项已全部到账。
特此公告
抓住商机 立刻联系
马上留言 共同发展
温馨提醒:本网站属于信息交流平台,倡导诚信合作、互惠共赢!为了保证您的利益,建议经销商朋友与厂家合作前,认真考察该公司资质诚信及综合实力,以免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