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总股本亦相应增加。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合理使用募集资金,但达到预期效果需要一定的过程和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出现下降;同时,本公告中关于本次发行后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宝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4年12月8日由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正处于证监会审核阶段,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79,971.30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60,000万元将用于偿还部分银行贷款,剩余部分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本规模扩大,公司即期及未来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面临下降的风险。
(一)本次发行前的主要财务指标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464,727,200股,本次预计发行股份数量为110,305,241股(终发行的股份数量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575,032,441股。公司2014年度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如下表:
项目
2014年12月31日/2014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176,466.9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13,491.73
基本每股收益(元)
0.29
每股净资产(元)
3.8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7.94
(二)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影响的假设前提
在计算本次发行对净资产收益率的摊薄情况时,需作出如下假设: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5年6月底实施完毕;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110,305,241股;
3、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终以经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除因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偿还借款所节省的利息支出1,599.29万元外,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其他影响;
5、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利润分配1,858.91万元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6、因非经常性损益金额不可预测,测算中的净利润未考虑非经常性损益因素影响。
(三)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2015年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46,472.72
57,503.24
假设情形1: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10%,即14,840.90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189,448.93
271,019.52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2
0.32
每股净资产(元)
4.08
4.7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13
7.36
假设情形2: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20%,即16,190.08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190,798.11
272,368.70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5
0.34
每股净资产(元)
4.11
4.7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84
7.94
假设情形3:2015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同比增长30%,即17,539.25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万元)
194,006.19
275,576.78
基本每股收益(元)
0.38
0.37
每股净资产(元)
4.17
4.7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9.54
8.52
注:上述计算净利润时暂不考虑偿还银行贷款节省利息支出的所得税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但募集资金使用产生效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未来业务规模和净利润未能产生相应幅度的增长,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股东即期回报(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为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回报能力,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加强募集资金监管,募集资金规范使用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使用、用途变更、管理和监督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带来持续回报
公司将严格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用途,通过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改善公司资产结构和财务状况,缓解业务扩张过程中的营运资金压力。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和合理使用,一方面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降低财务风险,使公司财务结构更加稳健;另一方面,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公司偿债能力将有所改善,公司资本实力将得以提升,随着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加强,未来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和投资现金流出将有所增加,公司总体现金流动状况将得到进一步优化。此外,净资产的充实将为公司使用更多资源创造条件,公司能够利用这些资源进一步做大做强主营业务,为股东带来持续回报。
(三)严格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透明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有效地回报投资者,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精神,公司2014年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4年-2016年)的议案》,对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进行了进一步的健全和完善。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努力提升对股东的回报。
(四)其他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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