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瑞华核字[2014]第25020008 号),因工作人员疏忽,将审核报告附表(《上市公司 2013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中的“金额单位:人民币元”误写成“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特此更正。
本次更正不对公司披露的201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他相关文件造成影响,更正后的《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于2014年3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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