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8月26日上午9:30在大连市金州新区拥政街道三里村624号工厂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召开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8月12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作庆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名,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黄作庆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摘要详见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证券时报》。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及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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