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6年3月9日上午9:30在大连市金州新区拥政街道三里村624号工厂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召开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6年3月1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作庆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黄作庆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公司向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8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二年。
以上贷款为抵押贷款,具体抵押物为: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其位于大连市金州区拥政街道三里村624号的房产五处,用地面积为 16,144.20平方米,房屋总建筑面积为29,269.92 平方米,经大连恒源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估价报告编号:恒源估字C160102-2号》评估,抵押房地产价值总价为12,919.05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11000万元农业产业化发展业务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公司拟向进出口银行辽宁省分行申请11000万元农业产业化发展业务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由大连承运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我公司2100万股股票质押担保。相关质押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将及时发布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6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6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年,由大连春神农业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黄作庆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抓住商机 立刻联系
马上留言 共同发展
温馨提醒:本网站属于信息交流平台,倡导诚信合作、互惠共赢!为了保证您的利益,建议经销商朋友与厂家合作前,认真考察该公司资质诚信及综合实力,以免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