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一五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1月20日召开,会议决定于2015年12月7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15年11月2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65),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大连市金州新区拥政街道三里村624号工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12月7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12月6日下午15:00至2015年12月7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1日
6、 出席对象:
(1)凡2015年12月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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