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5年10月27日上午9:00在大连市金州新区拥政街道三里村624号工厂会议室召开,会议采取现场召开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5年10月16日以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作庆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达到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黄作庆先生召集和主持,与会董事经过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议案。
正文详见信息披露指定媒体《证券时报》。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2014年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人民币9,000万元,于近日到期,公司拟继续使用此项授信,期限为一年。由大连承运投资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公司股票600万股提供质押担保,并由黄作庆先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真实有效。
抓住商机 立刻联系
马上留言 共同发展
温馨提醒:本网站属于信息交流平台,倡导诚信合作、互惠共赢!为了保证您的利益,建议经销商朋友与厂家合作前,认真考察该公司资质诚信及综合实力,以免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