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4月8日收到华家冰淇淋加工项目政府补贴人民币7,629万元 (依据大连金州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农产品加工补助指标的通知》(大金财农发[2015]255号)和大连金州新区农林水利局《关于大连天宝绿色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新增冰淇淋项目补助资金拨付的函》(大金农函[2015]41号)的要求)。
根据《关于修订辽宁省农产品加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辽财基[2014]77号)的要求,公司华家冰淇淋加工项目预计获得财政补贴金额为10,172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大连市财政补助资金7,629万元,尚有配套补助资金2,543万元未到账,待余额补助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将该笔到账补贴资金计入递延收益,自该资产可供使用时起,按照其预计使用期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上述资金的取得对公司当期损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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